2010年4月8日 星期四

交警拼業績,拼到我的口袋來…

話說今天帶著冤大頭的summon去到了patani road
警局二樓交警部,照足前幾天櫃台警察的指示去調閱
可以證明我違規的錄影。

結果貌似中風的警察背背,看來也不太會
操作電腦的樣子。弄個半天竟然沒有紀錄,
(況且,罰單上誌明的日期時間,我清清楚楚知道當天
本人並沒有去過上述地點。意思就是說,車子停在家裡也會被開罰就是。)
說我的是saman biasa,要去樓下臨櫃找一個名字很長的警官。
結果臨櫃的警察沒把那個人叫來,卻叫我到樓上去調閱錄影。

俺開始冒火。

就原原本本告訴他剛才的情況。他話鋒一轉
說:“既然這樣,你的summon應該就可能是
沒了倒後鏡或是車牌掉了被檢舉的。
明天上班時間來繳費了事。”

一整個就是囧!